9月4日,佛山南海大瀝派出所,兒子找回後,羅女士和丈夫一起照料孩子。
大瀝派出所拘留倉,羅女士母親潘女士向媒體哭訴她抱走小孩的緣由。
  背景:8月30日,42歲的潘某將自己年僅7個月大的外孫抱走消失,其二女兒羅女士報警,並表示母親與自己關係冷淡,此前幾無聯繫,且母親好賭,懷疑為還賭債與人合謀拐賣。
  南都訊 備受關註的“外婆攜外孫失蹤”案已水落石出:7個月大的嬰兒被警方從廣東陽山安全帶回;其外婆潘某稱,之所以抱走外孫,是不滿女兒女婿的不孝,“把小孩抱走幾天,嚇唬、整他們一下”。目前,潘某已被警方控制,至於其行為是否違法,警方表示仍需進一步調查。
  警方:潘某已再婚 獨自一人抱走嬰兒
  昨日,大瀝派出所刑警中隊五中隊林隊長介紹,警方接警後,首先搜集潘某的生活習慣等信息,但因她的3個女兒很少與母親聯繫,母親在什麼地方工作過、近況如何、生活習慣有何特點,3個女兒都不甚瞭解。所幸,警方通過秘密渠道,瞭解到2013年潘某曾與廣東陽山一男子結婚。母親已經再婚,這樣的消息做女兒的也不知曉。
  “經分析,潘某沒文化、社會關係簡單,能去的地方很少。潘某的老家清遠連州,派人去了後沒發現潘某;隨後我們再派人去潘某現在老公的老家,終於找到了潘某。”林隊長稱。
  9月3日下午6時許,嬰兒失蹤5天后,警方在廣東陽山找到潘某,後者正站在家門外,懷裡抱著自己的外孫。據悉,潘某帶外孫離開佛山後,先後給外孫買了牛奶、衣服等物品,將嬰兒照顧得很好。警方證實,將外孫抱離,系潘某一人行為,過程中無人接應;潘某稱,從想法到具體實施,均系自己一人所為,自己現在的老公並不知曉、也未參與,其人事發前後始終在佛山打工。
  外婆:三個女兒都不孝 自己不好賭
  昨日,潘某在派出所稱,自己與前夫先後生育3個女兒,但與女兒的關係一直處於冷淡狀態,尤其是按農村風俗應贍養自己的大女兒。對於女兒指責自己好賭,3人均由奶奶養大一事,潘某稱自己因為生不出兒子,多年頗受家婆厭惡,丈夫也因此常與自己爭吵甚至打架;三個女兒均由自己撫養長大;另外,自己只是偶爾打牌,每次也就五角、一塊的牌資。
  潘某稱,自己抱走外孫原因有三:主要原因是二女兒(即羅女士)平常不給自己生活費,沒盡到贍養義務;次要原因為自己做手術需要親屬簽字時,二女兒拒絕簽字,讓她找大女兒;而導火索則是,8月29日,自己找到二女兒女婿,希望後者調解自己與大女兒的糾紛時,後者予以拒絕。“我想讓他們盡一下做女兒的責任,但她們個個都不管我。當時我就想著,把外孫抱走,嚇唬他們一下”。潘某表示,自己當天一夜未眠,趁女兒外出第二天就抱著外孫來到陽山。“我就是要嚇唬他們一下,過兩天再抱回去。我想著,他們不見了小孩,一定會報警;警察找到我時,我要向警察說,我女兒就是這樣管我。”
  “我知道這樣做不對,但氣沒處撒,就是要驚醒一下他們,讓他們給我出醫療費。”對於警察找上門的行為,潘某稱,“意料之中,我嚇唬他們的目的達到了”。自採訪開始,潘某便一直在流淚,幾度哽咽著無法言語。
  女兒:不接受“嚇唬”說法 斷絕母女關係
  對於潘某指責女兒不贍養一事,羅女士稱,母親是個很不靠譜的人;而且母親只有42歲,可以自己工作賺錢;此外,母親從沒提過自己需要錢。她表示:“我們的經濟狀況也不是很好;另外,母親從來沒有提過自己生病的事”。
  “如果沒有發生此事,母親老了,我們姐妹都會承擔一部分撫養責任;但這事發生了,我與母親的關係可以說已經徹底斷絕了。”羅女士稱。
  對於母親“只是嚇唬一下”的說法,羅女士也表示不接受,“若只是嚇唬,完全可以接聽電話、提出條件,沒理由一直不接聽電話;此外,小孩是警察找回來的,不是她送回來的。”
  心理專家

  母女雙方都有問題最好第三方介入調解
  “父母、女兒兩方面都有問題,這不是單方面的問題。”佛山市黃手絹心理咨詢中心國家心理咨詢師鄧贊朋表示,“對父母而言,往往抱有‘我養了你,你就必須養我’的傳統價值觀,對兒女期望過高,結果容易產生心理落差,進而對子女產生負面想法與埋怨,更不會去積極溝通。”鄧贊朋稱,就女兒一方而言,目前社會較普遍的情況是,兒女白天忙於工作、晚上勞累想休息,長此以往,對父母產生一種遺忘,缺乏對父母的照顧與交流。“特別是在農村,因為撫養原因,多出現家庭關係決裂的現實”。
  鄧贊朋建議,應讓如居委會、村委會、心理咨詢人員等第三方介入,讓雙方心中長期積累的對對方的不滿發泄出來,互相調整心理定位、改變相處模式,才能緩和雙方關係,“若任憑不滿狀態持續下去,最終只能是越來越不滿、老死不相往來,不會隨著時間的關係得到緩和。”
  採寫:南都記者 馮雷亮
  攝影:南都記者 張明術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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