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25日訊 記者蔡岩紅國家安監總局今天下發通知,明確要依法懲處職業衛生違法行為。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致使勞動者罹患職業病或者對勞動者生命健康造成其他嚴重損害的,安全監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處罰。引發群體性職業病危害事件的,安全監管部門可以參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程序組織調查處理。
  通知強調,地方各級安全監管局要在摸清轄區內存在職業病危害企業基本情況的基礎上,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逐步推行職業衛生分類分級監管,突出執法重點,提高監管效能。繼續深化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
  通知明確,要加大對職業病危害嚴重企業的監督檢查頻次。把礦山採選的掘進、支護、篩選,水泥製造的包裝、裝車,石英砂加工的破碎、篩分,木質傢具製造的塗膠、噴漆,建築施工的隧道施工等環節(崗位)的勞動者作為重點人群,從防護設施、個體防護用品配備以及職業病危害告知、職業健康監護等方面加強監管,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
  通知要求,要嚴格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管,強化責任追究,對違法違規、弄虛作假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要依法追究機構、負責人和有關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通知指出,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逐步試點、推廣政府購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各地區可以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方式,確定提供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社會組織或者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為企業特別是中小微型企業提供職業衛生檢查和技術服務。
  (原標題:職業衛生機構弄虛作假將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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